如何判定生长激素用药效果?
生长激素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批准治疗矮小儿童的唯一有效的药品。1985年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问世发展至今,人工合成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与人脑垂体产生的生长激素的化学结构完全一样,生理、药理作用也保持一致,可明显促进矮小孩子的身高增长,并改善其全身各器官组织的生长发育。那么,如何判定生长激素用药效果呢?
因每个家长的期望值不同,以及家庭经济水平所限制,治疗的疗程也会有所不同。但是随着年龄越大,治疗花费会因体重的变化而增加。目前国际上,对于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的替代治疗已经开始,所以说儿童期替代治疗的目标是改善终身高,严格讲生长激素的替代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的个体应该是终生的治疗,只是剂量随着年龄不同会有变化。
安苏萌生长激素作为可治疗矮小的药物,在睡前半小时到一小时注射,模拟人体自身生长激素分泌,从而达到治疗效果。生长激素效果不佳时,还需考虑:生长激素剂量不足、治疗依从性差、甲状腺功能低下、合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骨骺闭合或接近闭合、测量不准确、存在全身慢性疾病等因素。
需要提示各位家长的是:请不要进入这样一个误区,即“应用生长激素治疗孩子就会快速长高”,其实这样的想法不现实,也不符合自然科学规律。首先,从儿童生长发育角度讲,身高的增长是相对缓慢的过程,不可能用药后就达到“立杆见影”的效果。其次,关于临床生长激素治疗矮身材儿童有效性判定标准是:将患儿年生长速率较治疗前增加2厘米以上即为有效。临床对生长激素有效性的判定是,治疗后年生长速率比治疗前增加2厘米/年以上。生长激素可以进行试用3个月,如复诊后效果不佳,需要同主治医生一同分析影响效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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